2007年8月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儿童不得单独持用护照入境
周小明

  日前,浦东机场连续发生了两起4人次被携行儿童单独持用护照入境事件,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浦东边防检查站对当事人作出阻止入境、原机返回的决定。
  7月29日上午,浦东边检站民警小张在办理入境检查手续时,发现一中国浙江籍女孩胡某拿着加注其为被携行人的周某的护照欲入境,而该护照持有人周某却没有与其同行。据了解,胡某与其母亲周某常年居住在意大利,本次欲趁暑假期间回国探亲,但其母临时有事不能与其同行,便让年幼的女儿单独持用护照回国。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被偕行儿童不得单独持用护照入境,故浦东边检站最终对女孩作出了阻止入境、原机返回的决定。无独有偶,当日下午又有3名江苏籍儿童在其阿姨的带领下持用加注3人为携行儿童的其母亲的护照从意大利回国,由于持证人没有同行,三名儿童只能原机返回。
  边防检查机关提醒广大家长,被偕行儿童不得单独持用护照出入境,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